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发票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湛江海洋石油运输企业使用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4]503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1-2
实施时间: 2004-11-2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263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湛江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湛江海洋石油运输企业使用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94号)转发给你局,省局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考虑到《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使用范围的特殊性,省局决定由你局负责印制《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套印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湛江分局的发票监制章,由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分局发售给海洋石油运输企业使用,并将发票式样报省局备案。
  二、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557号)有关发票式样、防伪措施等规定印制发票,编制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按照省局《关于印发〈海洋石油企业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编制方法(试行)〉的通知》(粤国税发[2004]20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印制、填开必须规范,以保证稽核比对验证。数据采集和录入按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请你局严格按照发票印制的有关管理规定,确保发票的印制质量和安全,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告省局。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有关问 甘地税明电[200 2003/12/1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 渝地税发[2003] 2003/12/1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新办 鲁地税发[2006] 2006/5/19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货物运输业委托代征单位 京地税征[2004] 2004/12/10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几个问题的 川国税流一函[2 2003/12/1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的公告 津地税征[2003] 2003/11/13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苏价费[2004]25 2004/7/1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工作有 京地税营[2006] 2006/3/5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福建省二手车销售统 国家税务总局福 2019/1/1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公路、内 黔地税发[2006] 2006/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