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发票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湛江海洋石油运输企业使用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4]503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1-2
实施时间: 2004-11-2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239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湛江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湛江海洋石油运输企业使用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94号)转发给你局,省局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考虑到《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使用范围的特殊性,省局决定由你局负责印制《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套印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湛江分局的发票监制章,由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分局发售给海洋石油运输企业使用,并将发票式样报省局备案。
  二、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557号)有关发票式样、防伪措施等规定印制发票,编制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按照省局《关于印发〈海洋石油企业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编制方法(试行)〉的通知》(粤国税发[2004]20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印制、填开必须规范,以保证稽核比对验证。数据采集和录入按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请你局严格按照发票印制的有关管理规定,确保发票的印制质量和安全,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告省局。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货物运输业税收 桂地税发[2004] 2004/2/15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实施 冀地税发[2003] 2003/11/3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粤国税发[2006] 2006/10/30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 浙国税函[2012] 2012/11/8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货运统一发票和发票代码有关问题的 闽地税函[2004] 2004/11/17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公路、内河货 浙地税发[2004] 2004/8/22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云国税函[2006] 2006/5/23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有关问 甘地税明电[200 2003/12/1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内河货物运 苏国税函[2007] 2007/4/3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版公路内 苏地税发[2007] 2007/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