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国税函[2010]99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4-14
实施时间: 2010-4-14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334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2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转知所属,遵照执行。
  一、认真做好内外培训工作。
  此次防伪税控系统的升级包括税务端和企业端,目前税务端及稽核系统的升级工作已基本完成,企业端的升级工作由我省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务单位河南航天金穗电子有限公司负责。各地应积极协调服务单位确定升级和培训方案,企业培训由税务机关负责提供场地,服务单位提供师资并免费培训;税务端的升级培训工作由各地自行组织,要确保岗位人员熟悉新增功能并能够熟练操作。另外,各地应充分利用此次培训机会对认证提醒系统进行一次广泛的宣传辅导,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对认证提醒效果和存在问题进行一次集中的收集整理和上报,为下一步认证提醒系统的完善升级提供参考。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为解决个体工商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使用防伪税控系统问题,企业发行系统增加了“发行税务机关地区编号”和打印《企业发行结果通知书》等内容,新增功能涉及岗位职责和业务流程的变化,各地应结合实际及时对相关制度和业务流程进行补充完善,同时应加强对系统运行情况的监控管理,及时报告升级运行中发现的问题,以确保软件功能的连续性和一致性。
  省局联系人:
  冯英华 货物和劳务税处 0371-66767967
  郭彬惠 信息中心  0371-66767873
  二O一O年四月十四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服务监督管理办 粤国税函[2005] 2005/6/21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防伪 皖国税发[2012] 2012/2/9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防伪税控发售系统管理、 京国税发[2002] 2002/7/1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 川国税函[2000] 2000/1/1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 鲁国税发[2003] 2003/8/1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 青国税发[2012] 2012/2/13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 2023/8/11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 津国税流[2005] 2005/3/30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防伪税 琼发改收费[200 2009/7/1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 甘国税函发[200 2003/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