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绍市国税所[2006]14号
发文部门: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13
实施时间: 2006-1-13
失效时间: 2012-3-2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绍兴
阅读人次: 296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市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第13号令《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总局第13号令)及《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国税所[2005]2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企业发生的各项需审批的财产损失,根据《通知》精神,可以采取即报即批的办法,最迟不得超过次年1月15日。
  为保证政策的有效衔接,对2005年12月31日前企业发生的需报批的财产损失,应于2006年2月15日前上报。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上报的,企业应于2006年2月15日前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延期上报,但最迟不得超过2006年4月30日。
  二、企业申报税前扣除各项资产损失时(包括自行申报扣除财产损失和经审批扣除财产损失),均应按总局第13号令规定提供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
  三、对总局第13号令文中有关“数额较大、影响较大”、“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等具体量化标准确定如下:
  1.对第二十五条中企业存货发生毁损、报废所造成的净损失,单批或当年累计报批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应当提供国家有关技术部门或具有技术鉴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明。
  2.对第二十九条中企业固定资产发生报废、毁损造成的净损失,单批或当年累计报批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企业应逐项作出专项说明,并委托有技术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鉴定,出具鉴定证明。
  3.对第三十二条中企业在建工程项目发生报废净损失,单项或当年累计报批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应当提供有行业专家参与的技术鉴定意见。
  四、因市政府规划搬迁、征用等发生的企业财产损失需报省国税局审批。为方便纳税人,企业可按规定提供相应资料,直接向省国税局提出申请。
  五、直属分局、稽查局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日常管理、纳税评估和税收检查中,应加强对企业自行计算申报税前扣除的销售、转让、变卖资产发生的损失,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发生的财产损失,以及报经税务机关审批的财产损失的真实性等情况的审核、检查。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二○○六年一月十三日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
发文部门:绍兴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2-3-29
实施时间:2012-3-29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 渝财税[2010]24 2010/4/12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 深国税发[2000] 2000/6/20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陕西省宋庆龄基金会等11家单位公益性捐 陕财税[2009]61 2008/1/1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 豫国税发[2004] 2005/1/1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 闽国税发[2007] 2007/3/1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的补充通 浙地税二[2000] 2000/4/4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财产损失所 青国税发[2006] 2006/1/16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关于企业上交主 京财税[2006]46 2006/4/17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 桂地税发[2005] 2005/9/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 粤国税发[2007] 2007/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