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地税发[2000]134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6-21
实施时间: 2000-6-2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312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地市、杨凌示范区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各地应在接文后,认真组织干部学习文件规定,吃透政策精神,同时注意做好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工作,严格、准确执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努力使我省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陕政办发[2000]27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要按照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和《陕西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交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可据实扣除。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 苏地税发[2006] 2006/1/1
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9/12/9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税前扣除问 皖地税函[2001] 2001/4/16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 大国税发[2009] 2009/1/1
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关于 津财税政[2023] 2023/12/4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税前扣除 浙地税函[2003] 2003/1/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佛山市顺德区浦项钢板有限公司和三 粤国税函[2004] 2004/7/15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2002年度 鄂国税函[2003] 2003/2/24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 2018/4/8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金融企业呆帐损 内国税所字[200 2002/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