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国税函[2003]428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9-1
实施时间: 2003-9-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404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962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票表稽核”比对不符的“异常”申报,纳税人在法定申报期限内可以修改完成的,修改后重新申报;在法定申报期限内来不及修改完成的,仍按晋国税发[2003]134号文件所附《窗口工作人员基本操作程序》第五条规定执行。
  二、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系统或经防伪税控税务端认证系统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不再加盖“已认证”戳记。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时间仍按原规定执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 冀国税函[2003] 2003/8/20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有关 粤国税函[2008] 2009/1/1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摘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县以下小型水 鄂国税函[2006] 2006/2/27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营业税纳税 苏地税规[2011] 2012/2/1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福建省增值税电子普 国家税务总局福 2018/6/15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扩大农产品增值税 辽宁省国家税务 2018/5/1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跨地区设置非独立 云国税函[2004] 2004/12/1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 粤地税函[2009] 2009/1/16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13年9月征收期纳税申报相关事项的 2013/8/30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 财驻赣监字[200 2009/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