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国税函[2003]305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6-2
实施时间: 2003-6-2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355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18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根据总局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各地要在做好防治“非典”工作的前提下,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抓紧防伪税控系统的推行工作,按照总局的要求,做好在手写版专用发票取消防范犯罪分子乘机作案偷骗国家税款的各项工作,以避免出现利用手写版专用发票进行偷骗税款犯罪活动的发生。
  二、太原、大同、朔州、长治、晋城、临汾、运城和省局直属征收分局等八个单位,从六月份起,所有的一般纳税人要全部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停止发售和使用手写版专用发票(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除外)。对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后的纳税人所持的手写版专用发票要全部收回,对新办一般纳税人要保证及时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确保100%的覆盖比例。
  三、除上述八个单位以外的其他地市,对尚未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从六月分起,开栗销售额在万元以上的,全部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不再等待“一机多卡”);对其他使用手写版专用发票的可由税务机关代开。
  四、从七月一日起,全省一律停止使用手写版专用发票(税务机关代开的除外),对尚未使用完的手写版专用发票一律收回。
  五、从六月份起,小规模纳税人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申请转为一般纳税人的,办理网上申报税款手续后,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从认定的次月起按照增值税进销项核算税款。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内部管理工作质量检 云国税发[2001] 2001/11/29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 厦国税函[2004] 2004/8/10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国税函[2001] 2002/1/1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国税机关为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 浙江省国家税务 2012/12/1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增值税专用 厦国税函[2009] 2009/10/10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 黑国税发[2003] 2003/6/10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管理试行 冀国税函[2003] 2004/1/1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有关问题 渝国税函[2003] 2003/7/1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税务机关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 河南省国家税务 2013/8/1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送增值税专用发 甘国税函发[200 2002/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