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分享改革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财预[2002]12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2-1-31
实施时间: 2002-1-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216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地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市地中心支行:
  现将《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项改革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预[2002]2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关于财政体制调整后有关预算管理和收入征缴及入库等具体问题的通知》(晋财预[2001]155号)和《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所得税分项改革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晋财预[2002]5号)一并认真遵照执行,确保所得税收入分项改革和省对市地新体制的顺利运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 黔财预[2002]2号 2002/1/22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人行长沙 湘财预[2002]21 20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