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扣除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地税发[2006]209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29
实施时间: 2006-7-1
失效时间: 2009-2-2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阅读人次: 493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地方税务局: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26号)的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企业工资支出的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限额调整为人均每月1600元。为了公平税负,经研究,我省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从业人员的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标准调整为人均每月1600元。
  本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扣除标准的通知》(黔地税发〔2006〕74号)同时废止。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二批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黔地税发[2009]22号
发文部门: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2-25
实施时间:2009-2-25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海南省个体工商户纳 国家税务总局海 2022/7/30
绍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个体工商户定额执行期的 绍兴市地方税务 2017/1/1
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帮扶服务业小 陕财税[2022]13 2022/4/1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山西省个体工商户转变为 晋工商企字[201 2013/8/5
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 财会字[1997]19 1997/1/1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 国资厅财评[202 2022/9/26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 藏国税发[2007] 2007/1/18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意见 吉政发[2018]22 2018/10/29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销售农 沈国税发[2004] 2004/1/1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疫情期间定期定额个体工商 国家税务总局青 202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