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价价管[2010]161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0-4-13
实施时间: 2010-4-1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338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物价局、洋浦经济发展局、石化批发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0]165号)的精神,现就我省成品油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汽、柴油(标准品)价格每吨均提高320元。调整后,我省90号、93号、97号汽油和0号柴油每吨最高零售价分别为8320元、8819元、9318元和7570元;每升最高零售价格见附表。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二、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提高。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倒扣不低于335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
  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
  三、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四、调整后的价格自2010年4月14日零时起执行。
  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品油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利用价格调整之际抢购、囤积的行为,打击造谣惑众、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要加强市场价格的巡查和监测,坚决制止搭车涨价行为,努力稳定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等副食品价格。
  六、中石化、中石油等经营企业,要努力做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的衔接,确保市场供应,并于4月14日15:00时前将调价方案的执行情况、市场价格和供应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向省价格主管部门报告(联系电话:65333211)。
  附件:海南省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海南省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单位:元/升
  序号 品 名  金 额
  1  90号汽油 6.99
  2  93号汽油 7.58
  3  97号汽油 8.05
  4  0号柴油 6.53
  说明:1.以上汽油含0.90元/升车辆通行附加费,0号柴油未含车辆通行附加费。
  2.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 2023/6/12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成品油价格调整的通告 闽价通告[2013] 2013/8/30
关于完善石油价格接轨办法及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计电[2001]96号 2001/10/15
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 粤价发电[2013] 2013/10/31
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 闽价电[2012]13 2012/5/9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成品油价格的公告 河北省物价局公 2015/3/26
杭州市物价局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杭价资[2015]19 2015/2/9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 赣发改电[2014] 2014/9/1
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 粤价发电[2012] 2012/2/8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成品油价格调整的通告 闽价通告[2015] 2015/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