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核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国税发[2001]43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4-10
实施时间: 2001-4-1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253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我省实施情况,省局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我省境内,凡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实行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并由国税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企业,除《通知》第十三条规定的行业和企业外,均应按《通知》规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的征收管理办法。
  二、对我省按《通知》第二条规定汇总纳税的银行保险企业,以市级分行(支行)、分公司为就地预交所得税的成员企业。
  三、根据本《通知》规定实行企业所得税“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征收管理办法后,成员企业若有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3号)规定条件,需要办理“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项目,仍应以该成员企业就地预交的企业所得税额计算抵免税额,不足抵免的部分,经该成员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出具《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证明》(见附件),由各市国家税务局自行印制),另由江激企业在集中清算企业所得税时按规定进行抵免。成员企业向汇缴企业送交“证明”后,对该项目尚未抵免的部分不再在本企业以后年度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进行抵免。成员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应按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的当年没有新增所得额,其未予抵免的投资额,应结转在本企业以后年度的新增企业所得税额进行抵免,而不得并由其他盈利成员企业进行抵免。
  四、根据《通知》第十四条规定,经研究,对我省鞍山钢铁集团公司、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辽宁省证券公司、辽宁省电信寻呼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国信通信有限公司)所属在省内的成员企业,暂不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的征收管理办法,仍按原规定执行。
  五、汇激企业和所属全部成员企业位于同一省辖市的,是否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各市国家税务局自行研究决定,并报省局备案。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纳入会计核算中 金市地税政[200 2001/7/16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统一核算试点纳税人名单的通知 鲁国税函[2016] 2016/5/24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湖北分 鄂国税函[2015] 2016/1/1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 2016/6/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化石油广东有限公司实行统一核算 粤国税函[2013] 2013/8/1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统一核算总分支机构2007年度增 赣国税函[2008] 2008/3/13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 津国税所[2002] 2002/8/30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湖北来伊份食品有限公司增值税征收 湖北省国家税务 201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