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沈阳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明确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沈地税发[2002]139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9-27
实施时间: 2002-9-27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307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辽宁省地税局《关于明确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辽地税发〔2002〕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出差人员伙食补贴税前扣除标准比照《沈阳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沈财文字〔1996〕3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各类事务所的出租车费、培训费依据合法票据按实际发生额税前扣除。
  3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临时劳动用工必须按照劳动部门有关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其工资薪金可在规定标准内税前扣除。
  二ΟΟ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 晋财法[2000]26 2000/11/27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鲁财税[2006]10 2006/5/1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 鲁地税函[2009] 2009/9/23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 青地税发[2010] 2010/1/26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 黔地税发[2006] 2006/7/1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 浙嘉地税政[200 2002/1/1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和合伙企 京地税个[2001] 2001/1/17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青地税发[2009] 2009/11/27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2年度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个 大地税函[2002] 2002/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