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批复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4]602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2-24
实施时间: 2004-12-2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288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请示》(穗国税发〔2004〕382号)悉。根据《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号)规定,经审核,同意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在2003年度税前扣除呆账损失6笔,金额合计人民币123,959,690.00元,美元1,766,775.52(详见附表)。
  此复。
  附件: 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2003年度呆账损失税前扣除明细表
相关附件:
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2003年度呆账损失税前扣除明细表.rar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度 冀地税函[2005] 2005/3/22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纳税人向 大地税发[2005] 2005/10/25
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青岛市民政局关于 青财税[2024]3号 2024/5/28
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黑龙江省民政 黑财税[2021]3号 2021/1/6
四川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省民政厅关于转发 川财税[2009]7号 2009/4/2
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民政厅关于 2024/5/24
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广州市民政局广州 穗财规字[2021] 2021/12/10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事项委托中介 冀国税函[2002] 2002/1/1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重庆市电信有限公司财产损失税前扣 渝国税函[2004] 2004/3/11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的补充通 浙地税二[2000] 20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