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确认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所属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成员企业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4]467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9-30
实施时间: 2004-9-3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268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关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企业所得税申报机构的请示》(粤中银财[2004]580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2]226号)的规定,经审核,现对2002、2003、2004年度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所属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成员企业予以确认(名单附后),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004年度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所属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县级支行和相当于支行一级的办事处(分理处),因改变会计核算办法而变为非独立核算单位,不再具备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报经省局审核确认后(市局权限范围可由市局审核确认),可不作为汇总纳税的成员企业管理。
  附件: 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所属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成员企业(2002年)、(2003年)、(2004年)清单(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QFII和RQFII取得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 财税[2014]79号 2014/11/17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企业缴 晋国税所发[200 2001/11/19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执行有关企业所得税政 桂地税发[2007] 2007/7/16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 粤国税函[2007] 2007/1/29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所 琼地税发[2006] 2006/9/1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川国税发[2007] 2007/11/8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 吉国税函[2010] 2010/5/12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油 粤国税函[2004] 2004/12/27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 湘地税函[1996] 1996/12/30
苏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核定征收企 苏州地税函[201 201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