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香港工业总会东莞代表处免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5]370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7-28
实施时间: 2005-7-28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95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香港工业总会东莞代表处申请免征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审批的请示》(东国税发[2005]13号)悉。关于香港工业总会东莞代表处申请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问题,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见附件国税函[2005]659号),同意对该代表处从事符合国税发[1996]165号第一条第二款第2项规定的业务活动,免征企业所得税。
  此复
  附件: 国税函[2005]659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香港工业总会广州代表处免税问题的 粤国税函[2005] 2005/9/8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含金产品出口实行 浙国税进[2006] 2006/2/8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泰国船舶公司征 苏地税函[2005] 0001/1/1
关于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2015 财关税[2015]9号 2015/3/24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石脑油消费 甬国税发[2008] 2008/5/19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韩国产业技术试验院广州代表处免税 粤国税函[2005] 2005/7/1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奥地利联邦商会广州代表处免税问题 粤国税函[2005] 2005/6/20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英国英中贸易协会南京代表处免税问 苏国税函[2007] 2007/1/9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香港管理专业协会广州代表处免税问 粤国税函[2005] 2005/9/8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本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 上海市国家税务 20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