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发票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地税发[2008]145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7-4
实施时间: 2008-7-4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263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地税局,省、各设区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税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税局征收分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票证装备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417号)转发给你们,同时补充如下内容,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发票代码
  行业代码  种类代码  发票名称  版面金额  文字  联次
  7  093  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  无(机外票)  中文  4联
  二、发票印制
  《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由省局集中印制。
  二OO八年七月十四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报关代理业专 甬地税征[2008] 2008/6/26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报关代理 藏国税函[2008] 2008/8/1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收费标准的 粤地税函[2009] 2009/7/1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 京地税票[2008] 2008/12/15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报关代理业专 京地税票[2008] 2008/11/18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报关代理业专 冀地税函[2008] 2008/6/18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报关代理业专 浙地税函[2008] 2008/8/1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报关代理业专 京发改[2008]18 2008/11/3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的通告 大地税告3号 200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