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地税函[2008]145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7-18
实施时间: 2008-7-1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269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地税局,省、各设区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泉州、漳州市地税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税局征收分局(不发厦门):
  近接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关于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函》(所便函[2008]027号),文中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52条规定:“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在国务院对企业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尚未做出规定前,原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实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暂按原规定继续执行。
  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七月十八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江西省电信公司和江西省电信有限公 赣国税函[2006] 2006/4/7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冀国税函[2002] 2002/11/21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电信集团江西省电信公司和江西 赣国税函[2004] 2004/12/27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晋国税函[2003] 2003/7/10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鄂国税函[2002] 2002/9/30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 京国税函[2006] 2006/2/5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 豫国税函[2005] 2004/11/10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在云南所属成 云国税函[2004] 2004/1/5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振华电子集团 黔地税函[2003] 2003/8/13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合并缴纳企业 2005/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