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市分行2005年度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批复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5]248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6-6
实施时间: 2005-6-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12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市分行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请示》(佛国税发[2004]142号)悉。根据《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审批权限的通知》(国税发[2005]11号)规定,经审核,同意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市分行在2005年度税前扣除佛山市汇业投资发展公司贷款的呆账损失人民币203,500,000.00元,美元1,001,951.83元。
  此复。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五年六月六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厦门市民政局关于 厦财税[2022]1号 2022/1/24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省电信实业集团公司2003年度工 粤国税函[2004] 2004/4/16
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深圳市民政局关于 深财法[2025]32 2025/8/20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深圳市2025年度个人所 国家税务总局深 2025/6/1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给职工的 冀国税函[2001] 2001/12/27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确认 闽财税[2011]10 2011/12/27
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青岛市民 青财税[2014]18 2014/12/13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确认山东省教育基金会等单位公益性捐赠 鲁财税[2010]73 2010/11/30
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江西省民政厅关于 江西省财政厅公 2025/5/8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计提的四项准备金税前 浙地税二[2000] 199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