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出口退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出口货物有关退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国税发[2002]193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6-13
实施时间: 2002-6-13
失效时间: 2011-8-31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325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直属机构,各区局、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出口货物有关退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373号)转发给你们。
  市局同时明确,符合该函件规定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出口的货物,按现行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其退(免)税审核审批由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负责管辖。请一并遵照执行。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
发文部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31
实施时间:2011-8-31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海关总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 海关总署国家发 2007/7/20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外商投资全流程服务体 渝府办发[2020] 2020/3/30
浙江省温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购买 温国税外[2006] 2005/8/3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鼓励 渝地税发[2001] 2001/7/1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确认迪爱生[广州]油墨有限公司等六 穗国税转[2008] 2008/1/9
关于下放外商投资审批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商资发[2010]20 2010/6/10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清算人[变动] 0001/1/1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追加 深地税发[2003] 2003/5/7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外国合伙人法 0001/1/1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为抵 渝国税发[2002] 2002/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