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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10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0-4-9
实施时间: 2010-4-9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4103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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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0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报备工作的通知》(粤财会[2010]26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协助做好2010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报备工作的函》的要求,请各事务所认真做好报备工作,于5月15日前将材料分别报送广东省财政厅(报送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报送书面材料)和我会会员部(报送书面材料,另不需再直接报送广州市财政局,由我会汇总后报广州市财政局)。
  会员部联系电话:38922370、38922371
  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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