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国税流发[2001]1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15
实施时间: 2001-1-15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315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工作安排,2001年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要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推行到所有开具万元以上销售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为保证推行工作的圆满完成,在2001年6月底之前,各地市推行的比例必须达到50%以上,条件成熟的地市可在今年上半年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推行到所有开具万元以上销售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精神,省局研究决定,金税工程业务管理工作,地市局以上由流转税管理部门牵头,并负责增值税防伪税控管理,计算机稽核业务(包括发票的比对、清分)的管理工作。各地市务必于2月底前做好各项有关交接工作,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〇〇一年一月十五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 鄂国税函[2007] 2007/1/14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防伪 鲁国税发[2006] 2006/6/21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乐山市饲料生产企业饲料产品免征 川国税函[2003] 2003/11/3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冀国税发[2000] 2000/3/15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粉煤灰[渣]征收增 京国税函[2007] 2007/2/5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 桂国税发[1997] 1997/9/1
山东省新产品增值税先征税后财政返还审核退付管理办法 鲁财政税字[199 1996/1/1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 四川省国家税务 2013/5/15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民族 浙国税流[2006] 2006/9/4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 冀国税发[2003] 200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