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发生坏帐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国税所发[2001]6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11
实施时间: 2001-1-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301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发生坏帐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945号)转发给你们,同时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发生的应收帐款作为坏帐损失在税前扣除,要报经国税机关审批,审批权限仍按晋国税所发[1997]40号通知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发生坏帐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945号)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一年一月十一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 辽国税函[2008] 2008/2/21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 桂财税[2014]26 2014/9/16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所属企业2003 苏国税函[2004] 2004/3/9
广东省总工会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中华 粤工总[2005]55 2005/4/8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 藏国税发[2009] 2008/1/1
关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1992]23 1993/1/1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 陕财税[2007]15 2007/3/2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销售大包干个人所得税税 大地税函[2007] 2007/1/1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 浙地税二[2000] 2000/1/1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 金市地税政[200 200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