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清远市分行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批复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4]117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3-16
实施时间: 2004-3-1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32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清远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同意中国工商银行清远市分行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请示》(清国税发[2004]23号)悉。根据《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号)规定,经审核,同意中国工商银行清远市分行在2003年度税前扣除呆账损失4笔,金额合计人民币53,377,564.80元(详见附表)。
  附件:中国工商银行清远市分行2003年度呆帐损失税前扣除明细表
  中国工商银行清远市分行2003年度呆账损失税前扣除明细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贷款企业 呆账损失金额
  1 广东省连州氮肥厂 17,880,000.00
  2 连州市信达发展公司 20,585,000.00
  3 连山县银兴经济贸易公司 6,397,045.00
  4 清新县银宇经济发展公司 8,515,519.80
  合 计 53,377,564.80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所属在鄂企业20 鄂国税函[2001] 2001/1/12
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确认山东省红 鲁财税[2025]12 2025/9/19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2003 粤国税函[2005] 2005/6/6
厦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公益 厦财税[2021]4号 2021/9/23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 津地税企所[201 2010/1/1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国家税务局企业资产损 辽国税发[2010] 2010/4/19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绍兴市商业银行固定资产超过规定比 浙国税所[2005] 2005/3/21
河北省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 冀财税[2021]13 2021/5/26
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贵州省民政厅关于 黔财税[2022]22 0001/1/1
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做好公益性群 202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