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房产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城市房地产税政策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晋地税外发[2000]12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5-23
实施时间: 2000-5-23
法规类型: 房产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305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太原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并地税流字[2000]第7号《关于城市房地产税收几个政策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政策明确如下:
  一、关于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发[94]第73号文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从开业之日起五年内免征城市房地产税”,其中的“开业之日”,可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91号)中对新办企业开业之日的解释执行,即;“对新办企业、单位开业之日的执行口径,统一为纳税人从生产经营之日起开始计算。生产经营之日,是指从纳税人开始从事生产经营的当天算起,包括试营业”。
  二、中外合资企业使用的房产,产权归中方所有,使用权归合资企业的,根据《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城市房地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所以该房产不属于城市房地产税的征税对象,其产权所有人即中方应依据有关规定缴纳房产税。
  三、外商投资企业新建房产尚未办理验收手续,但已投入使用的,可比照《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细则》第五条有关规定,从使用之日起征收城市房地产税。
  四、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晋财税字[1999]32号)第二条所称“空置商品住房限于1998年6月30日以前建成尚未出售的商品住房。”其中“建成”是指建设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的有关认证资料。
  五、根据《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及总局的相关解释,亏损企业及停产企业不在城市房地产税规定的减免税范围,因此不能予以减免。
  六、根据省政府晋政发[94]73号文件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从开业之日起免征城市房地产税五年,企业开业后又新购入(调入)或新建房产的,其免征城市房地产税的期限,应从其开业之日起计算,不得从其新购入(调入)或新建房产之日计算。
  二〇〇〇年五月二十三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 青地税发[2000] 2000/5/26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安庆曼图林业有限公司申请免征城市 皖地税函[2006] 2006/10/20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城市房地产税计税依据问题 内地税字[2004] 2004/11/24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租赁业营业税和城市房地产税计税依 皖地税函[2003] 2003/1/2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我省城市房地产税有关优惠政策 晋地税外发[200 2003/8/20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出租柜台租金收入 黑地税函[2003] 2003/1/8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 沪税地[2000]54 2000/4/14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涉外企业和外籍个人执行城市房 辽地税外[1999] 1999/4/8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我省城市房地产税有关税收政策 晋地税外发[200 2003/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