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出口退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山市凯达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视同自产产品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批复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4]15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4-7
实施时间: 2004-4-7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297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中山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中山市凯达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视同自产产品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请示》(中山国税发[2004]62号)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对该公司2003年1—12月份收购出口的成员企业产品,视同自产产品办理免、抵、退税。
  二、你局须按照《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粤国税发[2002]339号)的有关规定从严管理,在核实并确保全部视同自产产品供货业务、纳税情况正确无误后,方可办理“免抵退”税。
  此复。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 云国税发[2002] 2002/3/1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监察专 深国税发[2003] 2003/2/21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免、抵、退”税2003年度申报、清 深国税函[2004] 2004/3/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乐昌市达盈染厂有限公司出口视同自 粤国税函[2004] 2004/12/15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出口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征收城 鲁地税发[2002] 2002/1/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顺德糖厂有限公司出口视同自产 粤国税函[2005] 2005/1/26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 浙国税进[2003] 2003/1/22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出口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 内地税字[2003] 2003/8/28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顺德糖厂有限公司2004年12月出 粤国税函[2005] 2005/6/13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 深国税函[2002] 20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