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际[2005]15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7-6
实施时间: 2005-7-6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309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广东、海南省地方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现就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0]49号)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生产线、集成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问题
  企业购建的生产线、集成设备,如由进口设备、国产设备以及各种零配件、辅助材料等组成,应仅就其中属于国内制造的、且购进时按单项资产判定已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部分,给予抵免企业所得税。
  二、关于进口料件简单组装后销售的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问题
  企业所购买的设备,如果属于由进口的各项配件、零件简单组装所形成的,不得抵免企业所得税。
  三、追加投资项目所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问题
  对企业就其符合规定单独计算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追加投资项目购买的国产设备,在计算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时,应与同期原投资项目所购买的国产设备合并,统一以企业为单位,从企业当年度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四、合并、分立企业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问题
  (一)企业发生合并、分立的,合并、分立前企业尚未抵免的国产设备投资额,可在财税字[2000]49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延续抵免期限的剩余年限内,由合并、分立后的企业延续抵免。
  (二)企业合并当年购买国产设备的,其前一年的企业所得税基数为合并前各企业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和。合并后第二年购买国产设备的,其前一年的企业所得税基数,为合并前各企业和合并后的企业在合并当年度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和。
  (三)企业发生分立的,其尚未抵免的投资额,可以按照分立协议约定的数额,分别在分立后的各企业延续抵免。分立协议没有约定数额的,分立后的企业不得再抵免分立前尚未抵免的投资额。
  (四)分立后的企业凡当年购买国产设备的,其前一年的企业所得税基数,按下列公式确定:
  前一年所得税基数=(企业分立时分得的帐面资产/分立前企业总资产)×分立前一年企业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分立后的企业第二年购买国产设备的,其前一年的企业所得税基数,按下列公式确定:
  前一年所得税基数=(企业分立时分得的帐面资产/分立前企业总资产)×分立当年度企业(分立前)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分立后本企业当年度实际缴纳的税款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五年七月六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连锁经营企业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有 浙地税函[2005] 2005/12/16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企业和高新技 冀地税函[2003] 2003/8/19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制科研 桂地税发[2002] 2002/4/25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饲料 湘财税字[1997] 1996/1/1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规 大国税发[2000] 2000/1/1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冀国税函[2002] 2002/11/21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 青国税发[2004] 2004/8/17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所 琼地税发[2006] 2006/9/1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 黔地税发[2005] 2005/12/29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 桂地税发[2001] 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