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税收稽查与处罚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1年上半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国税发[2001]59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3-19
实施时间: 2001-3-19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311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1年上半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1]1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补充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这次税收专项检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求较高,各级国税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指定一名局领导分工负责,成立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领导,统筹兼顾,周密部署。在工作中各地可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打击出口骗税专项检查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工作等一并进行,以免重复进点检查。各有关部门要统一协调,相互配合,通力合作,按总局的要求完成各种税收专项检查任务。
  二、工作总结及要求专项检查结束后,各级国税部门要认真做好专项检查的总结工作,并逐级书面上报(含有关统计表)。各地、市国税局请于7月20日前将专项检查总结报告分别报送区局涉外分局、进出口退税分局、所得税处和稽查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出租、出售加油站税收专项检查情况 晋地税稽发[200 2000/12/28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07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赣国税发[2007] 2007/3/30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土地二级市场交易行为 2009/10/13
关于开展2013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税总发[2013]8号 2013/2/27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1年财政监察部 冀地税函[2002] 2002/9/18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09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 青国税发[2009] 2009/3/2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5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甬地税稽查[200 2005/3/2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3年税收专 粤地税发[2003] 2003/4/21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集贸市场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和整 浙嘉地税征[200 2002/5/31
山东省国税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0年上半 鲁国税稽[2000] 200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