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教育费附加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地方教育附加政策问题的复函
发文文号: 闽财教函[2003]2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3-1-27
实施时间: 2003-1-27
法规类型: 教育费附加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394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省地方税务局:
  转来“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教育附加政策问题的函”(闽地税函〔2003〕10号)悉。鉴于教育费附加是以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为计征依据,为了统一政策规定和方便征管,同意对供货企业向出口企业和县外贸企业销售出口产品的,地方教育附加的计征依据比照教育费附加的规定办理。
修正:
2003年2月10日  闽地税政三〔2003〕2号文转发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电信等上市公司和 闽财税[2005]95 2005/12/1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征收地方 云地税[2006]56 2006/4/10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代征地方教育附加的通告 深地税告[2011] 2011/1/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湖南省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 湘地税发[2008] 2008/1/1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甘肃省地方 甘政办发[2010] 2010/1/1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地方教育附加优惠事项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河 2019/7/1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的通知 鄂地税发[2011] 2011/2/1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华市本级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 金市财教[2009] 2009/4/13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调整为2%有关 2011/2/25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教育厅人民银行济南 鲁财综[2010]16 201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