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定期定额征收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减征出租汽车行业和部分实行定额征税的个体工商户税款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税政[2003]5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3-5-9
实施时间: 2003-5-9
法规类型: 定期定额征收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284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由于受“非典”疫情影响,近期我市客运出租行业和部分个体工商户营业收入下降较多,经报市政府批准,决定对我市客运出租行业单车定额的应纳税额给予减征照顾。其中大发出租车由原每月定额208元调减为50元;夏利出租车由原每月定额240元调减为60元;其他车型出租车一律按原定额的25%征收。上述税款减征期限暂定为2003年4至6月份。对在减征期限内按原定额多征的税款,在下月份征收税款时抵扣。对实行定额征税的餐饮、娱乐、蔬菜和副食行业的个体工商户,在现行定额基础上减半征收税款,减征税款期限暂定为2003年5至6月份。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南京海关关于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电子支付试运行的 2023/9/4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 京财预[2002]11 2002/6/10
成都海关关于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电子支付应用试运 蓉关公告[2023] 2023/6/1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 陕财办预[2006] 2006/1/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自治区地税系统延 新地税发[2008] 2008/7/30
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 财行[2019]11号 2019/2/2
广州海关关于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电子支付的通告 广州海关通告[2 2023/5/31
南昌海关关于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电子支付的通告 2023/9/4
宁波海关关于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电子支付试运行的 2023/6/1
武汉海关关于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电子支付的通告 2023/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