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普通高校公办民助二级学院试行学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价费[2002]316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2-7-7
实施时间: 2002-7-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298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鉴于市教委已经批准同意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财经学院、天津商学院、天津理工学院、天津外国语学院、天津中医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等11所院校,借鉴外省市经验,试办公办民助、民办公助本科二级学院。经研究,现将上述院校举办公办民助、民办公助本科二级学院学费试行收费标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一般专业学费收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2000元。一般专业指除特殊专业和艺术类专业以外的专业。
  二、特殊专业学费收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5000元。特殊专业指外语类、计算机及其应用、临床医学、建筑学,理工科(含医学)专业中的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环境工程、麻醉学、口腔医学。
  三、艺术体育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一)表演、导演、摄影、指挥、美术专业每生每学年20000元。
  (二)理论、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16000元。
  (三)其他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8000元。
  四、住宿费标准按照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调整学校住宿费标准的通知》(津价费[2000]410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有关规定。
  (一)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4年,届时根据办学条件、办学成本等情况核定正式标准。在此期间,若国家下达有关规定,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调整。
  (二)公办民助、民办公助本科二级学院主要面向外省市招生,其招生计划不得挤占普通高校原招生计划及扩招计划。
  (三)到2004年底,上述公办民助、民办公助本科二级学院必须实现“四独立”的要求,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校园校舍,实行财务经济独立核算,做到独立办学。凡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一律改按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收费标准执行。
  (四)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物价和财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五)接此文件后,请有关学校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并使用市财政局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学费收入全部纳入市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省 赣教财字[2012] 2011/12/30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部分专业学费 闽价费[2011]27 2011/7/13
关于印发《中央级普通高校捐赠收入财政配比资金管理暂行 财教[2009]275号 2009/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