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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集贸市场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国税发[2002]29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3-27
实施时间: 2002-3-27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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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集贸市场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工作。加强集贸市场税收征管,开展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检查,是全国开展集贸市场和加油站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务院办公厅为此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15号),全省各级国税部门要提高认识,紧紧依靠当地党政领导,加强部门配合,搞好宣传教育工作,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把阶段性整治与规范管理有机结合,推进集贸市场税收征管不断向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
  二、加强部门配合,实施综合治理。开展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各地国税机关要以这次全国范围的集贸市场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强与工商、公安、地税和市场主管单位等部门的配合,就长期困扰集贸市场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联系、沟通和磋商,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和途径,实施综合治理,净化市场税收环境,促进我省集贸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三、搞好国税部门内部协调与配合。这次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已就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检查单独进行部署,省局就此下达了检查方案,具体要求见《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02年上半年税收专项检查的通知》。这次全省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检查与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同步进行,望各地国税机关对这次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进行统筹安排,加强协调配合,圆满完成这次专项整治工作。
  四、贯彻税收政策,适时、适度调整集贸市场纳税定额。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各地国税机关要从当地的征管实际出发,严格按照卟体纳税定额调整的程序,本着公开、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对集贸市场纳税定额偏低的行业和业户的定额进行调整,公平税负,促进个体纳税定额的总体平衡。
  五、加强信息沟通,注重工作实效。集贸市场业户集中,征纳矛盾比较突出,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税收征管的量点和难点。因此,各地国税机关在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正作期间,既要精心组织部署,更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要加强税法宣传,注意化解矛盾,加强信息沟通,注重工作实效。妻及时沟通工作进展情况,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上报省局。毒项整治工作结束,要将书面总结报告于8月31日前上报省局。接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一并报送清理集贸市场漏征漏管户、调整集贸市场纳税定额、集贸市场卅户建账情况专题报告。集贸市场漏征漏管户情况统计表、集贸市场调整业户定{瓯统计表、集贸市场业户建账情况统计表按总局表式一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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