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民政部门假肢生产企业税收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地税发[2000]55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3-21
实施时间: 2000-3-21
失效时间: 2007-12-12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385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佳木斯市地方税务局:
  近接省民政厅《关于请求继续对省假肢中心免征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的函》(黑民办函[1999]101号),为促进我省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伤残军人和全社会残疾人服务,经研究,对民政部门定点生产假肢企业(名单附后)在2000年底以前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附件:民政部门定点生产假肢企业名单
     1.黑龙江省假肢中心
     2.齐齐哈尔市假肢厂
     3.佳木斯市假肢厂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失效或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黑地税发[2007]106号
发文部门: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2-12
实施时间:2007-12-12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 2006/3/15
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铁路运输等企业所得税收入共 湘财预[2002]16 2002/12/13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外运集 内国税所函[200 2003/10/29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 闽国税函[2010] 2010/5/26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政策问题的 豫地税函[2006] 2006/12/20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和建筑业企业所得税应 黑地税函[2009] 2009/12/25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湖南国信通信企业若干企业所得税业 湘国税函[2000] 1999/1/1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鼓励支持国有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冀地税发[2003] 2003/5/14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省内跨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申报征 鲁国税函[2008] 2008/10/29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全区铁路企业免征2007年 内地税字[2007] 2007/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