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关于修订印发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票比对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国税发[2004]98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6-1
实施时间: 2004-6-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264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局(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票比对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43号)转发给你们,要求各单位严格按总局规定执行。
  发票存根联、抵扣联数据采集时限提前到每月11日和稽核系统数据导入由防伪税控系统自动转入之后,各主管税务机关要继续加强对防伪税控抄报税的管理,认真做好抵扣联、存根联的各项预检查工作,确保数据采集质量。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二○○四年六月一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杜绝因操作失误造 川国税明电[200 2001/6/26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杜绝因操作失误造 浙国税流[2001] 2001/7/4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增值税计 冀国税发[2004] 2004/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