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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税务检查计划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地税稽查字[2000]4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2-16
实施时间: 2000-2-16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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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补充规定:
  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各税务专项检查由区局有关业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于年初提出检查计划和方案(包括检查依据、时间、对象、重点等),送交稽查部门,由稽查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汇总,提出综合税务检查计划或单项税务检查计划,报局务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审批后,组织实施。
  二、各地、州、市地税局除区局统一安排部署的税务专项检查外,若确需实施新的税务专项检查工作,必须制定检查计划,于检查前一个月报送区局稽查局审批。
  三、各地组织税务专项检查工作,要注意与税收日常检查相结合,避免多头重复检查。
  四、要配合征管部门逐步建立企业纳税信誉等级制度,对企业进行分类检查,纳税信誉较好的企业要相应减少税务检查次数。
  五、严格遵守总局关于对同一纳税人的专项检查每年最多两次的规定。
  六、各级地方税务局领导要切实加强税务检查计划制度的落实工作,将这一工作作为“三讲”整改措施之一抓实抓好。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税务检查计划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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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实行税务检查计划制度的通知 国税发[1999]21 1999/11/12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务检查约 京地税检[2003] 2003/1/8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税务检查工作的若干意见 苏地税发[2005] 2005/12/5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税务检查管理暂行办法》的 哈地税发[2007] 2007/5/18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检查证 皖国税发[2000] 2000/8/2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日常税务检 湘国税函[2005] 2005/3/25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税务检查暂行 皖地税[2002]10 2002/6/24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税务检查计 京国税[2000]5号 2000/1/11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税务检查卷宗管理暂行办法的 哈地税发[2007] 2007/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