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行政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法[2003]16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2-17
实施时间: 2003-12-17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399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143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将于2004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为了促进我省国税干部深刻领会《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实质,转变不适应《行政许可法》精神的思想观念,保障《行政许可法》的顺利实施,省局将根据明年全年工作部署,结合具体工作,对各市国税机关有关人员进行《行政许可法》相关内容的培训。各级国税机关也应积极做好本机关、系统的培训工作,有条件的地区要利用现有教学培训基地安排专门培训或在现有培训中充实《行政许可法》的内容。
  二、《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各级税务机关将不再享有税务行政许可的设定权,实施税务行政许可必须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条件、程序、方式和时限。各地应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有关文件进行清理,发现自行制定的与《行政许可法》要求不一致的有关文件应一律停止执行,并做好后续的管理工作。各地应抓紧汇总统计本地各级国税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并于2003年12月26日之前将清理情况和汇总结果统计表报送省局法规处。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工作的通知
     2税务行政许可项目清理结果统计表(略)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二○○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的公告 云南省财政厅公 2023/8/31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行政许可程序性规定若干问题的 京地税票[2004] 2004/7/12
广东省建设厅委托实施行政许可项目[8项] 粤府令第128号 2008/12/20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 皖政办秘[2023] 2023/12/28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徽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省级政 皖政[2022]73号 2022/9/3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调整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事 杭政函[2012]7号 2012/2/9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 粤地税函[2016] 2016/5/23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 闽政办[2022]50 2022/9/30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 2009/11/15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 京财采购[2014] 201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