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车辆购置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机动车辆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发[2005]117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7-12
实施时间: 2005-7-12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 增值税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275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机动车辆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79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二、各市国家税务局要做好对机动车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的宣传和辅导工作,搞好相应纳税服务,争取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
  三、各市国家税务局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增值税票表比对、《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清单》审核、《发票价格异常清单》和《车购税代码清单》的采集和传递等工作。
  四、各市、县(市)国家税务局要主动与公安车辆管理部门联系,建立车辆购置税缴纳信息和车辆登记注册信息定期交换制度,形成合力,共同加强车辆购置税征收和车辆登记注册的管理。
  五、各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相互之间要加强协作,建立工作联系和信息共享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车辆购置税信息的传递工作。车辆购置税信息(附表6、附表7)由各市国家税务局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传递给同级地方税务局,具体传递方式由各市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商定。市地方税务局要及时进行信息汇总,待需要时传递给省地方税务局。
  六、各市地方税务局要做好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和车辆基础信息的接收工作,以市为单位进行信息采集和传递,车辆购置税的历史信息从1995年1月1日起采集,没有车辆购置税电子信息档案的,各市地方税务局要负责组织人员于2005年7月底前将纸质信息转换为电子信息。
  七、对直接征收有困难、无法控制的机动车辆,各市地方税务局可委托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机关代征新购车辆第一年的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并按规定支付代征手续费。
相关附件:
车辆购置税发票价格异常清单.doc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清单.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饲料生产企业税收管理问题的补 琼国税发[2004] 2004/12/15
关于开展《货物进口证明书[汽车、摩托车]》和《进口机动 海关总署公告20 2023/6/1
湖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集贸市场税收管理的通知 湖国税征[2005] 2005/12/15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及运 苏国税发[2003] 2003/12/1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切实加强机动车辆 鲁国税发[2005] 2005/6/30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出口免税卷烟税收管理 鄂国税发[2008] 2008/8/14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 渝国税发[2003] 2003/5/8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 津地税外[2003] 2003/6/18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税收管理的通知 冀国税函[2005] 2005/9/16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工作情况的 冀地税发[2003] 2003/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