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核销和处置不良资产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所[2003]8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3-6
实施时间: 2003-3-6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307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省局直属征收分局、杭州萧山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核销和处置不良资产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8号)转发给你们,并作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光大银行杭州分行及其所属各分支机构2002年至2009年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将批准核销的呆帐损失税前扣除情况报主管国税机关和省国税局所得税管理处备案。
  二、从2002年第4季度起,光大银行杭州分行所属各分支机构暂不实行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办法,统一由总行汇总纳税。省国税局直属征收分局要认真做好2002年度汇算清缴工作,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应及时办理退税。
  三、光大银行杭州分行应将每年分支机构增设情况上报省国税局所得税管理处。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二○○三年三月六日
  附件:光大银行杭州分行所属分支机构名单
     光大银行杭州分行解放路支行
     光大银行杭州分行朝晖支行
     光大银行杭州分行武林支行
     光大银行杭州分行西湖支行
     光大银行杭州分行庆春路支行
     光大银行杭州分行高新支行
     光大银行杭州分行钱江支行
     光大银行杭州分行萧山支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中 云国税函[2000] 2000/3/8
关于加强外商投资处置不良资产审批管理的通知 商资字[2005]37 2005/4/29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营业部营业税纳税地点 京国税流[2000] 2000/3/7
关于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收购业务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6] 2016/3/17
财政部关于清理金融系统所办经济实体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 财商字[1993]第 1993/9/8
关于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和处置不良资产免收部分行政 财综[2001]7号 2001/3/1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 渝国税办函[200 2003/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