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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增设《浙江省邮政业务专用定额发票》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地税征[2000]58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8-1
实施时间: 2000-8-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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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直属二分局、外税分局、稽查局:
  为满足小额邮政服务业务和邮政零售业务的发票使用需要,经研究,决定增设《浙江省邮政业务专用定额发票》(票样附后)。《浙江省邮政业务专用定额发票》每本100份,票面金额分为壹角、贰角、伍角、壹元、贰元、伍元等六种,票面印色分别为黑色、棕色、蓝色、绿色、黄色和青莲色。《浙江省邮政业务专用定额发票》由省地方税务局集中统一印制。
  《浙江省邮政业务专用定额发票》从文到之日起启用,各级地税机关要严格按照《浙江省邮政业务专用发票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发放、使用和管理。
  附件:《浙江省邮政业务专用定额发票》样张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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