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车辆购置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税收政策及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发[2005]60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4-13
实施时间: 2005-4-13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380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税收政策及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5]47号)转发给你们,并做如下补充,请遵照执行。
  一、对国家税务总局尚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各市局车购办应依据有关规定确定最低计税价格,并将车辆的生产企业名称、车辆类别、商标名称、产品型号、基本配置、最低计税价格等信息,当日报市局税政管理部门,市局税收管理部门接收后次日报省局流转税处备案。省局流转税处及时将车辆信息放在“流转税处/部门公共目录/车购税/新车信息”目录下,各市税政管理部门自行查看执行。
  二、各市局要根据业务量,确定车辆购置税免税申请审批表一年的用量,于2005年4月30日前报省局流转税处。
  三、各市局自2005年5月起,于每月6日前向省局流转税处报送上月车辆购置税收入统计月报表。
  各地在车辆购置税政策执行和征收管理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省局反馈。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7年防 鄂国税函[2007] 2007/7/19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 苏国税发[2006] 2006/9/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乌鲁木齐市国家税务局车 新国税办[2007] 2007/11/30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若干税收政 闽国税函[2002] 2002/8/12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若干再 琼国税发[2003] 2004/1/1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73批]、《享受车船税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3/8/15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促进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宁财[税]发[201 2015/11/27
关于进一步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36号 2018/11/23
关于2014年森林消防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财税[2014]112号 2014/12/29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再就业若干税收政策 藏国税发[2003] 2003/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