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张家口市金科化工有限公司等两户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产品]免征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4-7
实施时间: 2005-4-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278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张家口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免征张家口市金科化工有限公司2004年度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的请示》(张地税发[2005]5号)、《关于免征宣化水泥厂2004年度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的请示》(张地税发[2005]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4]001号)和《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冀地税发[2002]65号)规定,同意免征张家口市金科化工有限公司GE28选矿药剂和河北宣化水泥厂普通硅酸盐水泥425、矿渣硅酸盐水泥325、砌筑水泥M225、普通硅酸盐水泥325产品2004年度生产经营所得的企业所得税。
  二、你局要严格按照规定加强监督管理,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等骗取免税的,要立即纠正,取消免税资格,追回所免税款,并按规定予以处罚。
  三、免征税款用于发展生产,不得挪作他用,请你局注意及时向省局反馈免税对于促进企业发展方面的情况。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浙江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放非营利组 浙财税政[2017] 2017/7/1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铁道部及所属企业2003年度汇总 藏国税函[2003] 2003/10/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总缴纳企业 国税函[2002]64 2002/7/16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 京财税[2006]24 2006/1/1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本市2011年度 沪国税所[2011] 2011/12/3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粤国税发[2006] 2006/7/12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 鲁地税所字[199 1995/4/26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税局广西壮族自治 桂财预[2008]45 2008/4/3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 吉地税发[2009] 2009/3/11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 甘国税函发[201 201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