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资源税 > 资源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河北省南堡盐场等15户受灾企业减免资源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冀地税函[2004]305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2-28
实施时间: 2004-12-28
法规类型: 资源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559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唐山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南堡盐场等15户受灾企业减免资源税的请示》(唐地税发[2004]156号)收悉。今年6至10月份,我省沿海一带受到狂风暴雨袭击,灾害性天气给河北省南堡盐场等15户制盐企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经研究,同意减免15户企业2004年度资源税4524万元(详见附表)。
  你局要负责对河北省南堡盐场以前年度欠缴资源税做出清欠计划,并报省局备案。
  上述15户企业所减免税款要全部用于企业恢复和发展生产,不得挪作他用。
  附件:资源税减免税审批汇总表(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辽宁省膨润 2024/2/1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治区资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 2020/9/1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水泥及纯碱生产企业石灰石 国家税务总局青 2020/5/1
湖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征建筑用石资源税的通知 湖地税政[2004] 2004/9/29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粘土 矿泉水资源税征收管理有关 上海市地方税务 2016/7/27
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青海省资源税改 青财税字[2016] 2016/8/10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放和改变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皖地税[2003]99 2003/7/11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 黔府办发[2016] 2016/7/14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地热 苏财综[2020]83 2020/9/1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大财法[2007]17 20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