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为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服务的中介机构资格审批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函[2004]330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7-8
实施时间: 2004-7-8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355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为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服务的中介机构资格审批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822号)转发给你们,并做以下补充通知请一并贯彻执行。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国税发[2003]111号)文件中第二段和《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冀国税发[2003]59号)文件中第十三条予以废止。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上海海关关于公布列入协助开展保税监管和企业稽查工作中 2015/1/27
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加强社会审计中介机构规范管理的意见 嘉财会[2008]52 2008/11/13
关于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税务人员严格管理增值税 国税函发[1995] 1995/6/1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第二批手工中文四联万元版增值税专 沪国税稽[2003] 2003/6/2
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9/2/3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中介机构有偿 湘地税发[1995] 1995/9/12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 皖国税函[2003] 2003/9/16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增值 黑国税发[2007] 2007/10/10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 京国税发[2003] 2003/9/11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 黑国税函[2003] 2003/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