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国税函[2003]912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8-29
实施时间: 2003-8-2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阅读人次: 401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昆明、玉溪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933号)规定,现就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2003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名单附后),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规定,在北京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根据《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云国税函[2002]283号)的规定,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在年度内一律按应纳所得税额的10%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年终由昆明分公司汇总其所属分支机构按年度应纳所得税额的60%就地补缴企业所得税。
  三、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所在地国税局的管理和检查。
  附件: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2003年度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序号 机 构 名 称 所在地
  1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昆明市
  2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溪中心支公司 玉溪市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 宁夏回族自治区 2018/1/1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当前企业所得税工作有关问题的 沈国税发[2004] 2004/2/5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按时做好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 2016/5/24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服装生产企业 赣地税发[2006] 2006/9/6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放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权限的通知 鄂国税函[2005] 2005/6/9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 渝地税发[2009] 2009/5/25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处理意见的 京地税企[1997] 1997/1/1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若干 哈地税发[2006] 2006/4/6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福建龙岩恒发电业有限公司等两户企 闽国税函[2004] 2004/2/3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阿尔塔纳电气绝缘材料[珠海]有限公 粤国税函[2004] 2004/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