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税款征收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4月1日开启“财务报表前置”和“一户通扣款自动加收滞纳金”功能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3-17
实施时间: 2010-4-1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651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位纳税人:
  为进一步规范纳税申报程序,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决定自2010年4月1日起开通“财务报表前置”和“一户通扣款自动加收滞纳金”的功能。具体情况如下:
  1.“财务报表前置”
  开通“财务报表前置”功能后,纳税人在办理网上申报和上门申报时,必须先确保已申报完所属期上上月的财务报表,否则无法进行纳税申报。本月的财务报表(所属期为上月)的财务报表当月不做限制,仍可以有一个月的期限,但次月征期还未申报完毕则会做限制。
  2.“一户通扣款自动加收滞纳金”
  开通“一户通扣款自动加收滞纳金”功能后,纳税人缴纳税款采取“一户通”扣款方式的,若征期结束仍未按期缴纳的或逾期申报的,系统将自动计算滞纳金并与纳税人当期应缴纳的税款一同发送进行扣款,滞纳金的计算时间为纳税人滞纳税款之日起至一户通扣款成功之日止。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七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发布财务报表数据转换参考标准及完善网上办税系统的 税总发[2018]32 2018/3/16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财务报表报送的友情提 2014/2/1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 财会[2006]18号 2007/1/1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报送年度财务报表的通知 2011/2/24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财务报表数据标准接口有关 2018/11/30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财务报表网上采集系统调整升级的通 2013/4/16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纳税人财务报表报送有关事项的 湖南省国家税务 2012/10/1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网上办税系统2013版财务报表升级的 2013/3/28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呆账税金清理和滞 冀国税函[2002] 2002/1/22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简化和调整财务报表报送种 20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