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支付行业协会会费税前列支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沪税外[2001]54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6-20
实施时间: 2001-6-20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432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徐汇区税务局:
  你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支付行业协会会费税前列支问题的请示》(沪税徐税政[2001]4号)悉。经研究认为:外商投资企业向有关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缴纳的会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予所得税前列支。
  一、该协会、学会是依法成立的;
  二、其收费标准是经市民政、物价、财政部门批准的;
  三、是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年六月二十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 苏政发[2024]14 2024/2/2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皖国税发[2004] 2004/4/13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 吉国税发[2001] 2001/4/2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9年度外商 京国税外[2000] 2000/1/7
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二] 对外贸易经济合 2001/5/31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外 皖国税发[2001] 2001/1/10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房地产开 晋国税发[2002] 2002/2/4
关于下放外商投资审批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商资发[2010]20 2010/6/10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深地税发[2003] 2003/3/11
关于中外合资经营等类型企业转变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商办资函[2014] 2014/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