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发票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务登记证》、《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挂失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地税函[2003]266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2-9
实施时间: 2003-12-9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265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
  由于《河北省税务》杂志停刊,省局决定,即日起全省《税务登记证》、《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挂失志明集中改在《燕赵都市报》上刊登。需要办理挂失手续的地税机关和有关纳税人应持《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或《发票挂失声明申请审批表》,到《燕赵都市报》广告出版部办理(联系电话:0311-8631315),每条挂失信息收费150元。请各级地方税务局照此办理并告知纳税人遵照执行。
相关附件:
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doc    
发票挂失声明申请审批表.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联合换发税务登记 京国税发[2006] 2006/10/8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物价局等关于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收 深地税发[2007] 2007/6/4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国税系统税务登记证和 鄂国税发[2001] 2001/8/24
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 工商个字[2016] 2016/8/29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国家税务总 赣国税发[2002] 2002/6/20
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国税发[2006]10 2006/7/13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降低税务 宁价费发[2006] 2006/9/1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 京地税票[2004] 2004/3/12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免收税务登记证和代开普通 桂国税函[2010] 2010/7/1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务登记证及普通发票工本 桂地税发[2006] 2006/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