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税收稽查与处罚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案件复查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税稽[2001]8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17
实施时间: 2001-1-17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241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稽查大队: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案件复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请各单位对所属部门的税务稽查案件组织复查,并将复查情况报告市局。
  二、市局也将对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的税务稽查案件组织复查,并将复查情况在本系统范围内予以通报。
  三、各单位应将复查工作列入税务稽查工作考核内容。复查中如发现原案件处理人员在案件调查处理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问题,人事、监察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年一月十七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税务稽查案件复查的通知 鄂国税函[2002] 2002/12/9
关于印发《税务稽查案件复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0]54 2000/3/22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税务稽查案 湘地税发[2003] 2003/5/1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案 浙国税稽[2000] 200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