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专题综合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地税一[2000]88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1-9
实施时间: 2000-11-9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312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分)局,浦东新区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9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对2000年9月1日前(不含9月1日)公积金委贷业务应计利息,各受托银行应照章代扣代缴营业税。
  二、本《通知》下达前,对2000年9月1日以后的公积金委贷业务应计利息,各受托银行已代扣代缴营业税的,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和相关的委贷合同、银行结息单等资料,向市税务局直属四分局提出退税申请。经主管代扣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相应的入库级次给予退税。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年十一月九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含金成 豫国税发[2005] 2005/8/14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辽地税发[2007] 2006/1/1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支持驻皖部队推进后勤保障社会化有 皖地税函[2004] 2004/3/19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含金成份产品 甬国税发[2005] 2005/8/25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 宁地税发[2006] 2005/11/22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支持 湘财税[2008]45 2008/1/1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部分行业在“ 晋财法[2003]24 2003/6/9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 浙财税政[2010] 2010/7/19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钻石及上 京国税发[2001] 2001/12/25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性 京国税发[2001] 200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