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财政补贴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外金[2009]40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9-5-13
实施时间: 2009-5-13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435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09〕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享受中央财政定向费用补贴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仅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三类农村金融机构,我省各地经省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以及各地自行设立的农民资金互助组织不在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内。
  二、请相关地区财政部门接本通知后,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有关金融机构做好2009年补贴资金的申报工作,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以2008年年末余额为准。
  三、相关地区财政部门应对照财政部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审核工作,于2009年5月31日前,将申请材料上报省财政厅(外经金融处)。
  江苏省财政厅
  二○○九年五月十三日
  抄送:财政部驻江苏监察专员办公室,省政府金融办,江苏银监局,人行南京分行。
  江苏省财政厅办公室 2009年5月14日印发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意见 银监发[2016]49 2016/11/16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金融机构开展个人实物黄金交易业务 湖南省国家税务 2011/6/1
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外部审计监管指引》的通知 银监发[2010]73 2010/8/11
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 2021/8/1
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联合授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银保监发[2018] 2018/5/2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国债手续费所得税问题 财税[2000]28号 2000/7/20
关于《关于落实<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 2025/7/18
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的通知 2021/7/1
关于《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二十 国发明电[1998] 1998/7/26
关于进一步扩大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范 财金[2014]4号 2014/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