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及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的两个有关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发[2003]233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1-19
实施时间: 2003-11-19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265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和《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及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的公告〉的通知》(国税发[2003]120号)转发给你们,省局正在研究具体贯彻意见,随后下发。请各级国税机关及时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及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的公告》张贴在所有办税服务大厅(其中的三张清单不需张贴,公告中关于纳税人下载运费发票采集软件的要求,待省局确定后另行通知执行),有关管理措施请按省局文件贯彻执行。
  广东省国家税务总局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特殊超限货物运输收费问题的 津发改价费[201 2012/4/11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 粤地税发[2004] 2004/1/1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 穗地税发[2004] 2004/8/12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 甘地税明电[200 2003/10/28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6年度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 宁地税发[2007] 2007/3/30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试行办 吉地税发[2003] 2003/12/1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定外商投 苏地税函[2007] 2007/4/11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琼国税发[2003] 2003/11/1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从事货物运输业属 皖地税函[2004] 2004/2/26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公路、内河货 黔地税函[2005] 20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