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增值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后其附加税是否同时享受同等优惠政策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冀财税[2003]41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3-8-14
实施时间: 2003-8-14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432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秦皇岛市财政局:
  你局《关于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后其附加税是否同时享受同等优惠政策的请示》(秦财预[2003]145号)收悉。经研究并请示财政部,现批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商业企业批发肉、禽、蛋、水产品和蔬菜的业务实行“先征后返”的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71号)精神,
  “先征后返”政策只限于增值税,对于以增值税税额为依据计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列入“返还”范围。因此,“对软件产业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政策”也应参照此项政策执行,即实行即征即退的政策只限于增值税,对于增值税税额为依据计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不执行即征即退。其他此类事项也应参照执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 宁波市国家税务 2017/12/1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留抵税 沈国税函[2004] 2004/12/3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甬国税函[2009] 2009/1/7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甬国税函[2009] 2009/1/5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增值税发票领用办理规 闽国税函[2017] 2017/5/27
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8/2/1
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6/6/1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 沪国税流[2006] 2006/1/9
关于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 2021/4/1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版物广告收入有 川国税函[2001] 2001/1/11